截至8月31日,明确执行肝功集采的省份达到8个,江西、广东、宁夏、福建、河北、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九个省份发布落地文件。从执行时间来看,江西7月1日、福建7月26日,河北8月1日,广西是8月15日,云南、甘肃9 ...
作为牵头集采省份,江西医保局率先发布文件,从6月13日开始进行配送企业维护,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带量采购的产品和价格。 至此,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带量采购落地逐步展开! 1 集采落地执行情况 从执行时间来看,江西首当其冲,给联盟省份打样,不但执行肝功集采价格和产品,同时发布了技耗分离收费的收费标准变更,并与肝功集采同步落地执行。 2 技耗分离收费 原收费和肝功集采后技耗分离收费价格做个对比(谷胱甘肽还原酶没有收费标准,剔除),可以看出,原收费25项三级医疗机构可以达到286元。而此次技耗分离收费,按试剂每毫升3人份测算(和测试价格基本一致,绝大多数项目测试中选价格高),用中选的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进行换算,得出试剂每测试最高进院价格为23元,最低价格只有8.34元。加上技术服务费,最高收费只有110元,最低只有95.84元。从286元到95元,下降了66%。 也就是说,技耗分离收费叠加集采进院价格后,在检测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医院检验科的收入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 不得不说,生化试剂的测试包装和测试仪器的平台,将会有很大的市场空间。检验科收入不可逆下降,会给检验科造成很大的影响,毕竟,目前的医疗机构,还是要考核收入和绩效的。 3 配送和医保结算 低毛利时代,需要整合市场资源,降低各项费用。尤其是对于IVD产品来讲,有冷链运输的要求,这更增加了配送的成本。对于单纯的流通企业来讲,配送的产品不存在排他性,更多的产品叠加,反而会降低配送费用,节约成本。 那么,在这个前提下,中小经销商的空间会受到严重威胁!如何在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背靠大型流通企业,以谋取生存,还是抱团取暖,博得空间,都是必须面临的问题。 对于结算,福建为医保次月底前全额结算,这也是第一个提出医保直接结算的联盟省份,而且这样的结算,医院没有回款权,只有医保才能支付,这也彻底颠覆了传统的支付模式。 广东和内蒙都是属于医保预付年度金额的30%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需要在产品验收后的次月底完成全额结算。这样的模式和高值耗材的支付方式类似,医保预付,医院结算。而云南医保局要求,医疗机构在验收后的次月全额支付。 4 多措施确保执行落地 近期,业内流传着一份国家医保局联合卫健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意见,要求2023年8月28日前书面反馈意见。 据意见稿,为加强执行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国家从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监管、结余留用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内部考核、招采子系统、各级医保部门监测、政策解读与宣传等十方面,对集采全流程管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文件明确指出:未完成约定采购量、非中选产品使用量占同品种药品耗材总使用量的比例高于30%的,相关品种视为考核不合格。 云南提出对于完不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 内蒙古提出要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回款情况等开展监测和督导,对协议量未完成序时进度、回款缓慢、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要提醒告诫,必要时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医护人员; 江西则提出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测通报,汇报日常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广东提出按照“带码挂网、带码采购、带码结算”要求,指引尚未获得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保编码的相关企业及时到国家“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维护编码,因未维护编码而影响正常交易和结算的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同时,文件也要求,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耗材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 各级医保部门内部建立集中采购和基金监管的定期沟通机制,将集采中选产品执行情况差的医疗机构名单和采购品种提供给基金监管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纳入国家和省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重点筛查内容为中选产品未进院、未完成协议采购量、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较多等情形。 建立行风治理协调沟通机制,将药品耗材集采执行情况常态化纳入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监管内容,通过医疗机构采购数据监测,为打击“带金销售”、医疗腐败提供线索,对于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强化公立医疗机构集采报量和执行的刚性约束,对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必要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审计、纪检监察部门。 5 小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