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8月29日,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整,江苏省医保局发布《江苏省第十轮耗材带量采购(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专项 ...
7月2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 8月29日,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整,江苏省医保局发布《江苏省第十轮耗材带量采购(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专项)公告》。 至此,江苏NIPT带量采购,正式启动。 这是全国首个开展NIPT带量采购的城市;也是首个被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的NGS临检项目。 这也无疑会给其他地区、其他NGS临检项目强烈的示范效应。 今天,我们主要看三点: (1)相较《意见稿》,《正式稿》有什么改变? (2)《正式稿》下的中选、分量规则 (3)此次集采,对江苏NIPT市场格局的冲击 01《正式稿》的 新旧文件的细微改变,往往是背后不同力量展开博弈、重新平衡的结果。 7月初《意见稿》出炉后,我们曾做过详细解读: 其中提到,此次江苏NIPT集采,相较既往药品、高值耗材、IVD试剂的集采而言,有其明显的不同。这次集采,将会产生国内集采历史上的几个“第一次”:
企业可以直接以ICL的身份参选;也可以以IVD厂家的身份,推动已合作医院的参选。 👇 同时,针对《意见稿》规则,我们在 文章 中也提出了几个问题: (1)参选医院事实上“未设竞价排名”: 报价高于345元则无效,报价低于345元则直接中选。 (2)中选医院可以“转包”: 中选医院可自行检测,也可“转包”外送给其他中选医院或企业检测。 (3)中选企业的“带量承诺”实施难,收益并不明确: (4)345元的最高限价,极限挤压了企业利润,不利于产业良性发展: 《正式稿》出炉后,我们神奇地发现,针对我们上述提出的4个关键问题,医保局在《正式稿》中一一给出了回应,并做出了关键性调整: (1)参选医院从事实上的“不竞价”,变成了真正的“同组竞价排名”: 从《意见稿》中345元的一刀切,变成了《正式稿》中,医院同组竞价,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90%的医院中选。 (2)中选医院从明确“可以转包”,严格限定成了“不得转包”,但除外“特殊情况”。 我们直接看原文描述: 《意见稿》:可全部自行检测,也可外送给其他中选机构。 《正式稿》:应自行检测,不得外送给其他机构;除外特殊情况。 但细究,尽管文件上措辞严格了很多,但对“特殊情况”的解释权,仍在医院自身。中选医院实质上,仍然拥有“自行检测”和“外送转包”的主动权。 (3)分量规则中,《正式稿》删除了针对中选企业的“带量”承诺,同时,放开了中选企业接收样本的总量限制。 《意见稿》:选择外送企业检测的,应优先选择中选价格低的企业,其中给予中选价格由低至高排名前50%(四舍五入取整)的中选企业的检测量应不少于本单位外送检测总量的 50%; 《正式稿》:没有类似“带量”的表述。 即,对报价低的企业,不再给与“采购量”的倾斜。 (4)最高限价大幅提高: 最高有效申报价,从345元(意见稿),提高到500元(正式稿); 直接中选价,从275元(意见稿),提高到375元(正式稿)。 《正式稿》中的直接中选价,比《意见稿》中的最高限价,还要高出30元。 这也应了我们此前的呼吁,应给企业留出合理的利润,才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以及服务项目的稳定运转。 (ps:以上4处关键变化,有理由相信,医保局也听到了来自江湖的声音。) 02《正式稿》下的中选、分量规则 具体中选规则与《意见稿》类似,可以参考之前 文章 ,不再赘述。以简图列之。 (1)中选规则: 企业组:企业间同组竞价,报价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500元的,按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排名前50%(四舍五入取整)的企业中选。其中,价格不高于375元的全部中选。 医院组:符合要求的参与医疗机构同组竞价,按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排名前90%(四舍五入取整)的医疗机构中选,报价相同时,上年度检测量多的医疗机构优先。 (2)分量规则:
需全部自行检测,原则上不得外送;特殊情况除外。 可接收省内其他产前诊断医疗机构外送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样本,但接收的外单位送样总量不得高于本单位所报需求量的2倍。
不能自行检测,需全部外送。但有“复活中选”、“补充中选”的机会。
可接收所有省内产前诊断医疗机构外送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样本,接收样本总量不受限制。 03 江苏的NIPT市场,会如何改变? 细究此次江苏NIPT带量采购文件,会发现几个非常有意思的事儿: (1)对企业而言,带量采购“不带量”: 既往项目的带量采购,核心是推动“以量换价”,企业报价越低,原则上倾斜的“采购量”会越高。但江苏NIPT集采,没有对低价中标企业“采购量”的任何倾斜。 与此同时,放开了对中选企业接收样本的总量限制。 我们把政策语言通俗翻译一下,即: 我不给你 “采购量” 的承诺,作为补偿,我也不给你 “检测量” 的限制。 你们的市场能做如何,全凭诸位你们自己的本事。 (2)对参选医院而言,医院可以“应中尽中”: 《正式稿》中,参选医院的中选率,高达90%; 而且,《正式稿》还创造了两个全新规则:
显然,无论是前90%的高中选率,还是“复活中选”、“补充中选”的创造性规则,此次NIPT集采规则,已对医院释放出了足够的善意、巨大的灵活性。 我们同样把政策语言通俗翻译一下,即: 只要你别太拉胯,就让你“应中尽中”; 什么,没中,不要紧,让你“复活中选”; 什么,没赶上,不要紧,让你“补充中选”。 结合(1)企业带量采购“不带量”、(2)参选医院“应中尽中”,我们可以更延续之前的判断: 此次集采,更像一次行政力量主导的企业集中降价和项目规范的过程,并无意改变太多现有的市场格局。 原本是谁的市场,还是谁的市场,淘汰少量实力不济的企业。 篇尾 在上一篇,我们在最后还提及了一个问题: 其核心点在于: 集采挤出的降价,要让受检者感受到实惠,才有意义。 对此,我们可以在江苏NIPT带量采购结束后,拭目以待。 来源:基因江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