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月份开始,本来已经日趋平静的阿斯利康骗保案再掀波澜。7月22日,睿昂基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熊慧,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熊钧,副总经理何俊彦,副总经理薛愉玮应涉嫌非法经营 ...
从七月份开始,本来已经日趋平静的阿斯利康骗保案再掀波澜。 7月22日,睿昂基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熊慧,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熊钧,副总经理何俊彦,副总经理薛愉玮应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时盛传和阿斯利康骗保案有关。 同月,阿斯利康泰瑞沙市场部和检测团队的部分人员均被带走,其中包括阿斯利康副总裁朱家康、阿斯利康中国肿瘤事业部肺癌治疗领域市场总监欧阳浩雷和肺癌事业部市场执行总监时元捷,涉嫌罪名包括走私及公民个人信息收集问题。 同时,多位阿斯利康在长白山肿瘤峰会上被带走,其肝胆事业部50多名员工也被带走协助调查。而这次调查的核心是非法走私CTLA4药物。 10月25日,前阿斯利康中国肿瘤业务部总经理,百济神州大中华区首席商务官殷敏也被监管机构调查,涉嫌罪名是普通货物走私,此次一同被带走的还有阿斯利康DS-8201这款产品的市场部负责人。 10月26日晚,睿安基因发布了新的公告,前述四位高管均转为刑事拘留,涉嫌罪名由非法经营罪变更为诈骗罪。 10月30日,阿斯利康全球官网和中国官网发布消息称,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国际业务主席及中国总裁王磊正在中国配合调查。 阿斯利康的前任和现任高管团队,受到重创! 而在其中,王磊无疑是最重量级的人物,他被被称为医药圈的“传奇”,手眼通天,能量巨大,这样的人物,为啥会被配合调查? 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当中,发现了一些端倪。 这是一份刑事判决书,里面的主人公杜显清就是一位阿斯利康的医药代表,是一位年轻人人,22年被刑事拘留的时候,不过33岁,而现在也不过35岁。 01 失控的走廊模式 这个案件其实并不复杂,基本链条就是患者没其他的药可以吃了,医生建议进行基因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为EGFRT 790M突变阳性,则可服用甲磺酸奥西替尼片,也就是泰瑞沙,进行靶向治疗,且能享受国家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而刚好,阿斯利康也提供免费的基因检测服务,于是医生让患者联系了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取得患者的血液样本,并送检之后,却发现检验报告当中,EGFRT 790M突变是呈阴性的,于是医药代表就用PS大法篡改了检验报告的内容,然后给到医生。 医生认了检验报告结果,开药,医保报销,完成了整个链条。 说句实在话,看完这个案例之后,我才理解,整顿样本外送,走廊模式彻底败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之前我一直觉得,这次医疗反腐严抓样本外送,要不就是有的项目设置的不太合理,缺乏足够的临床意义,要不就是招标的时候容易出现腐败。 但从这个案例来说,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而是,样本外送在很多链条上,是失控的。 在本案中,患者的样本,是由医药代表自行采集的,而样本送往检测机构后,检测机构出具的基因检验报告电子版原件,是通过微信小程序直接发给送样人,也就是医药代表,和患者的。 发现结果和预期不符之后,医药代表直接在电子版检验报告上进行修改,并且由患者打印后,将纸质版送交给医生。 医生将纸质版检验报告做为证据归档,然后给患者开具了泰瑞沙。 所以这份检验报告实际上是彻底失控的,样本属于医药代表自行采样所得,也就是说这份样本属不属于患者,是不太清楚的。 当然,本案当中的医药代表其实还是蛮老实的,他要是认识个EGFR突变阳性的患者,直接取管血冒充现在这位患者样本,又有谁知道呢? 其次,由于不是医院送样——走廊模式——所以,检验报告是先发给医药代表和患者,然后再由患者转交给医生,这是另一个失控点,医药代表正是钻了这个空子,篡改了检验报告的结果。 而且,在判决书中,也没有提到医院本身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行核查,可以合理的推测,医院就压根没有进行核查。 为什么呢?因为在判决书当中,提到了医保局对检验报告核查的事,而这更是一个离了大谱的情况。 医保局是要求患者提供检验机构的联系方式进行核查,但是患者在和医药代表沟通后,给医保局提供的,是医药代表同事的电话号码,核查自然顺利通过。 戏剧需要逻辑,而现实不用。 对于样本检验来说,从样本采集开始,到样本运输、样本检测、检验结果分析、检验结果反馈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受控,任何一个环节失控,都会导致检验结果出现错误。 而走廊模式,失控点,可不止一个环节,被重锤也不冤枉。 02 舍身饲虎 在本案当中,最值得关注的点,是判罚部分。 这位医药代表共诈骗医保基金112,238.78元,被予以追缴,退还给医保局;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从被羁押之日算起,也就是从2022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15日;最后,罚款10,000元。 而在本案当中,这位医药代表获利是多少呢?答案是880元,而且这880元也被追缴,并上交国库。 看到这里,也许可能会认为,这位医药代表最终受到的处罚是有期徒刑两年+10,880元的罚没。 但可惜并非如此,因为医保资金的追缴款,出自这位医药代表主动缴纳的暂扣款,也就是说,这位医药代表实际上付出了有期徒刑两年,罚没拾贰万叁千壹百壹拾捌元柒角捌分的惨痛损失。 而在骗保的过程当中,他实际的获利不过区区捌佰捌十元,而且也上缴国库了。 追缴的医保款项,是最终流向医保局么? 是,又不是,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资金流向图。 在案发的过程当中,患者吃药后,医保局给药物进行报销,所以这部分资金,最后流向了阿斯利康。 而在案件判罚完毕,追缴医保资金之后,这个资金的流向就变成了这样, 医保局在这里,只是起到了一个过桥的作用,我们可以把它拿掉,那么资金的流向就变成了, 也就是说,这位医药代表坐了两年牢,被罚了10,880元,就是为了自掏腰包,为公司创造112,238.78元的销售额。 能够做到这样的,我想只有佛教当中的圣人,那位舍身饲虎的印度宝典国三太子了。 但大部分人不是圣人,面对送死你去,背锅你去,收钱我来这样的情况,他们会愤怒。 在对阿斯利康骗保案吃瓜的过程当中,我可能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认为由于案情复杂,涉及的地域广泛,牵扯人物众多,使得我们只是没有关注到案件的进展情况。 但目前看来,并不是这样,实际从这个判决书中就可以发现,诈骗事实是非常简单且清晰,而且容易发现的——只要将纸质报告和检验机构内部存档的报告对一下就能发现。 有些事不上秤没四两重,上了秤一千斤打不住。 对于这些获刑的医药代表来说,可能完全没有预料到为了这么点蝇头小利,会遭遇如此巨大且惨痛的损失,他们自然会想,是谁导致这样的情形的呢? 9月28日,阿斯利康闽北2组组长刁留印的家属发表了一篇名为《给阿斯利康总裁的公开信:钱公司赚,牢员工坐》的长文。 在这篇文章当中,他表示,该案件中,阿斯利康公司几乎获得了所有的钱,患者则得到了需要的药品,然而清白的员工却承担了全部的刑事责任。 愤怒之火在熊熊的燃烧。 第二个错误,就是我认为,阿斯利康的合规放火墙可能失效了,但目前看来,在骗保案方面,AZ合规防火墙表现是完美的。 但,法无外乎人情,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 没有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业务都是完全合规、经得起查的,也不可能给所有的业务,都设置合规防火墙。 那些愤怒的员工,他们遭到了刑事处罚,他们承担了巨额的罚款,而且,他们已经被踢出了公司,但是,他们曾是阿斯利康的一份子,他们知晓一些公司内部的秘密。 愤怒之火可以烧向别处。 虽然王磊配合调查的原因还没有公布,但我们可以发现,在今年下半年,被带走的大多数高管涉及的问题已经不是骗保,而是走私和个人信息收集问题,对于阿斯利康来说,如何平息这愤怒之火,恐怕是当下最重要的事项了。 来源:诊断科学 |